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霞浦县福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已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经相应程序确定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组织霞浦县水门乡2026年松材线虫病防治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欢迎各供应商前来参加。本项目由采购人委托福建中恒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展竞争性谈判活动。
1.项目名称:霞浦县水门乡2026年松材线虫病防治项目
2.项目编号:ZHD【2025】NDCG-040
3.采购内容及要求:
合同包 1:
采购标的一览表
品目号 | 标的名称 | 预算金额 (元) | 最高限价(元) | 数量 | 计量单位 | 所属行业 | 谈判保证金(元) |
1 | 霞浦县水门乡2026年松材线虫病防治项目 | 131040 | 124488 | 1 | 项 | 农、林、牧、渔业 | 0元 |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合同包 1。
节能产品:不适用合同包 1。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合同包 1。
信用记录: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查询结果的审查:①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search/cr/)。②由谈判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供应商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谈判小组的查询结果”)。③查询结果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其他落实政策:(1)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闽财规〔2022〕13号)执行。(2)监狱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执行。(3)促进残疾人就业,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执行。(4)其他政策:①根据《福建省政府采购项目谈判文件编制禁止性条款》的规定,供应商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可由相关网站上查询得知,若供应商未自主提供该证明材料的则不视为资格审查无效。在谈判小组查询结果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才视为不合格。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合同包 1: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þ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5.1 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5.2 特定条件:
合同包 1: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 |
特定资格1 |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闽财购(2024)6号)的规定,依法在福建省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可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供应商应对其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说明:1.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若未提供相关资格承诺函的,则应在投标(响应)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否则,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2.若磋商文件中有与此处描述不一致的,以此处描述为准。 |
特定资格2 | 供应商需具备县级及以上森防检疫机构登记备案,并经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局予以通告的防治服务组织。需提供林业部门核准备案公文或林业部门的相关网页公告截图予以证明。 |
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1.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行业属于农、林、牧、渔业,只接受中小企业前来报价[若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填写的行业名称与谈判文件明确的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名称不一致,则不予认定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中小企业。2.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5.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谈判:
合同包1:¨接收联合体
þ不接受联合体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谈判文件第五章。
6.谈判保证金
供应商须在谈判保证金转账凭证上注明项目编号,以便更有效地对谈判保证金进行到账核实及退还,供应商谈判保证金打款账户名称须与报名名称一致,不一致的按未提交谈判保证金处理。(注:谈判保证金应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汇达至谈判文件载明的谈判保证金专户,否则视为谈判保证金未提交,是否汇达按照下列方式认定:以招标代理机构银行系统到账的为准。)
7.竞争性谈判文件获取期限:
7.1谈判文件获取期限:2025年11月14日起至2025年11月19日止,北京时间上午8:30至11:30,下午15:00至17:30时(周末及节假日除外)。
7.2在谈判文件获取期限内,供应商在霞浦县福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公告栏、福建中恒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zhonghd.com)上获取项目信息,通过现场报名或者邮箱报名方式获取谈判文件,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8.获取谈判文件方式: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办理报名手续,可任意选择以下(1)或(2)方式进行办理。
(1)将《领取采购文件登记表》表格格式填写并加盖公章后于报名截止时间前送达至我司办理的;
(2)异地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者须将《领取采购文件登记表》表格格式填写并加盖公章后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彩色扫描发邮件至2220614958@qq.com邮箱,扫描发邮件后致电我司前台办理相关报名登记手续。未办理报名手续的不予以书面变更通知及不受理投标。
领取磋商文件登记表 |
招标文件编号: |
项目名称: |
报名公司名称: |
联系人: E-mail: 所投合同包号: |
手机: 电话: 传真: |
9.谈判文件售价:0元。
10.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10.1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1月21日14:00(北京时间)
10.2递交地点: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闽东东路32号(现代传媒港)2幢2202开标厅
11.谈判时间及地点:
11.1谈判时间:2025年11月21日14:00(北京时间)
11.2谈判地点: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闽东东路32号(现代传媒港)2幢2202开标厅
12.竞争性谈判公告期限:
自发布公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
13.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霞浦县福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霞浦县福宁大道31-2号411室
邮编: 352100
联系人:丁工
联系方法:13509550736
14.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福建中恒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闽东东路32号(现代传媒港)2幢2202
邮编:352100
联系人:小张
联系电话:0593-2732399、17306930710



